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搭建辅导员队伍交流研讨与互学互鉴平台,推动产生一系列高质量实践成果,进一步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和育人水平,现决定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辅导员。
二、征集主题及内容
工作案例要突出辅导员工作特点,贴近辅导员工作实际,针对当前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释疑解惑和深度辅导,着重体现在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形成的工作方法。
三、案例撰写要求
1.主题鲜明。要紧密结合辅导员工作职责,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撰写案例,做到观点正确、措施具体、方法科学、特色鲜明、分析深刻。
2.内容真实。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案例的处理办法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学院、班级、姓名等信息可用化名,案例须是辅导员亲身经历的典型个案,真实可信,不得杜撰和抄袭。
3.文体要求。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内容应包括:案例简介、案例定性分析、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和实施办法、经验与启示和作者简介(撰写要求详见附件1)。不超过3000字,可附相应支撑材料。
4.数量要求。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学院辅导员人数(含副书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学院至少提交3篇,10-5人(含5人)的学院至少提交2篇,5人以下的学院至少提交1篇。
四、评审与奖励
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案例进行评审,设置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优秀奖15项,并颁发荣誉证书。
学校将对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汇编成册并予以全校推广,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工作案例评比。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征集活动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鼓励全体辅导员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工作案例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2)发至邮箱2445903466@qq.com,案例以“学院+辅导员姓名+案例名称”命名。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