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候选对象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巾帼之力,激励广大妇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省“三八红旗”评选表彰对象的通知》(晋教人函〔2025〕138号),结合我校实际,决定推荐一名山西省三八红旗手候选对象(先进个人),各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每个工会限推荐一个,如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山西省境内的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积极投身我省经济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作为、勇挑重担,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争创一流,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模范发挥独特作用,积极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6.山西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二、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一)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内容真实,事迹突出。
(二)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三)事迹材料电子稿发至gonghui@nuc.edu.cn。事迹材料纸质稿(需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及基层工会公章)、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5年10月30日(周四)12时前交校工会(德怀楼60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 通,联系电话:3922036。
三、推荐办法
在基层为单位评选基础上进行校级评审,根据评审情况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
校工会
2025年10月29日
- 附件【附件:晋教人函[2025]138号.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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