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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 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元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浏览:

各学院:

为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版)》认定条件的我校在岗教师。已于2024年完成高层次人才认定且认定等级无变动的教师,本次无需重复申报。如人才等级发生变化,须按本次要求重新提交认定材料。

二、认定程序

1.个人填报:符合认定要求的教师填写《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并附上主要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与报送: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工室。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27日18:00前,统一将纸质版申报表(每人一份)、汇总表(每学院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仅限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版》)要求的证明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德怀楼202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rcb@nuc.edu.cn

附件1:《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附件2:《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

365上市公司官网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