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版)》认定条件的我校在岗教师。已于2024年完成高层次人才认定且认定等级无变动的教师,本次无需重复申报。如人才等级发生变化,须按本次要求重新提交认定材料。
二、认定程序
1.个人填报:符合认定要求的教师填写《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并附上主要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与报送: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本单位《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工室。
三、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27日18:00前,统一将纸质版申报表(每人一份)、汇总表(每学院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仅限符合《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5版》)要求的证明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德怀楼202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rcb@nuc.edu.cn。
附件1:《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附件2:《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信息汇总表》
365上市公司官网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 附件【附件1: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山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